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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2022年4月27日,全国“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韩正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全局,高质量完成全国‘三区三线’划定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2022年4月29日,自然资源部发函至自治区人民政府,即《自然资源部关于在全国开展 “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2〕47号),同步下发《全国 “三区三线”划定规则》,要求“要结合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统筹划定‘三区三线’,同步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将‘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和各类涉及空间需求的专项规划统筹后上图入库,实现‘数、线、图’一致”。
2022年5月13日,为贯彻落实2022年4月27日全国“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在全国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函》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2〕64号)等文件的要求,广西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三区三线”划定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全区“三区三线”划定工作,要求各市县应比照自治区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发挥好本级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协调联动、上下结合,在之前已开展的“三区三线”划定初步成果基础上,对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最新要求,修改完善已有初步成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三区三线”划定。
根据国家、自治区的工作要求,我局研究起草了《三江侗族自治县统筹推进“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制定该《方案》是落实“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要求,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目标任务,统一进度安排,确保我县按时保质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工作。
二、文件依据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在全国开展 “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2〕47号)、《全国 “三区三线”划定规则》、《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2〕6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2〕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坚持底线思维,落实三条控制线划定的优先序,合理确定耕地保护目标,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持生态保护红线总体稳定和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做到现状耕地应保尽保、应划尽划,确保三条控制线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
三、关键词诠释
三区: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和城镇空间。其中,农业空间是指以农业生产和农村居民生活为主体功能,承担农产品生产和农村生活功能的国土空间,主要包括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农田等农业生产用地以及村庄等农村生活用地;生态空间是指具有自然属性的,以提供生态服务或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包括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滩涂、荒地、荒漠等;城镇空间是指以城镇居民生产、生活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包括城镇建设空间、工矿建设空间以及部分乡级政府驻地的开发建设空间。
三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是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法确认的不得占用、不得开发、需要永久性保护的耕地空间边界;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需要的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城镇开发边界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因城镇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提升空间品质的区域边界,涉及城市、建制镇以及各类开发区等。
“三区”和 “三线”的区别:“三区”强调主导功能划分,“三线”侧重边界的刚性管控。在空间关系上,农业空间对应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空间对应生态保护红线,城镇空间对应城镇开发边界。“线”比“区”具有更强的管控刚性,“区”可以作为管控“线”调整幅度的制度设计,可以使“线”有调整的弹性,又使“线”的调整可控有序。